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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鸿门宴看项羽的悲剧性格的作文

精品作文 时间:2024-01-07 21:00:58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稿

《关于从鸿门宴看项羽的悲剧性格的作文》【第一篇】

  鸿门宴是项羽和刘邦在灭秦之后长达五年的斗争的开端。虽是开端,却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这场斗争的终结。《鸿门宴》通过会前斗争、宴会场面与会后余波的描写,生动地揭示了项羽多侧面的悲剧性格。

  首先,项羽的悲剧性格表现为自矜功伐,自大虚荣。由于秦的主力是被项羽击败的,各路诸侯都听命于他,承认他的“霸主”地位,这使得项羽自矜功伐的骄傲心理更为膨胀。在项羽拥兵四十万,进驻新丰鸿门,掌握战争主动权的形势下,只有十万兵员的刘邦“欲王关中”的阴谋被告发。项羽“大怒”,下令:“旦日飨士卒,为击破沛公军!”项羽的“大怒”,不是性格暴躁使然,而是因为尊严被冒犯,他不能容忍别人对自己不恭不敬。眼看一场战争势难避免了,却被刘邦主动前来卑词“谢罪”所化解。项羽听出刘邦谦卑的口气,感觉到刘邦非常尊重自己、无意与自己争雄时,自大虚荣之心便得到了满足,因而怒气全消,不仅和盘托出告密人,而且设宴招待刘邦,以示和解友善之意。宴会上刘邦的不辞而别本是礼节上的不周,但因为张良代刘邦转献白璧一双,刘邦让他满足了自尊虚荣之心,他便不再追究了。

  其次,项羽的悲剧性格表现为缺乏原则性,过分仁慈软弱。与刘邦对待告密者曹无伤“立诛杀”的果敢态度不同,项羽对待泄露军机的项伯却采取听之任之、不予追究的宽容态度。项庄以“军中无以为乐”为由,请求为宴会舞剑助兴,得到了项羽的同意后,才“拔剑起舞”的,而项伯并不奏请,擅自舞剑,项羽对此睁只眼闭只眼,未加制止。在宴会进行中,刘邦的参乘樊哙“带剑拥盾入军门”,且将守卫军门的兵士撞倒在地。按理说樊哙没有资格进会场,对他的擅闯会场之举应予制止。但项羽并未将樊哙逐出,反以欣赏口气连呼“壮士”,先后赐“卮酒”“彘肩”以压惊,缓和气氛。尤其是樊哙借项羽“复能饮乎”的发问,指责项羽席间舞剑“欲诛有功之人”,项羽非但不怪罪樊哙的放肆无礼,反而赐坐。所有这些,表现出项羽的过分仁慈软弱,缺乏原则性。如果说因为项伯是自己的叔父,他的泄露军机的行为可以原谅,他的不请舞剑之举可以默许,如果说因为樊哙的慷慨陈词中把自己看得比怀王更高,且有“求赏”之意,满足了自矜功伐、自大虚荣心理,便可以对樊哙格外宽容,优礼有加,那么,可以断定在项羽的心里根本没有原则性的概念。谁能相信,无原则立场的人能够成就一番功业呢?

  再次,项羽的悲剧性格还表现为缺乏远见,谋事不深,迂腐呆板。与刘邦入关之后为图谋霸业而克制“贪于财货,好美姬”之欲相比,与刘邦拉拢项伯、卑词“谢罪”、在宴会上屈居下座而安之若素的能屈能伸的性格相比,项羽缺乏远见、谋事不深的性格表现得十分明显。他一听说“沛公欲王关中”的消息便“大怒”起来,想都不想就要下令发兵,尽管范增事先分析了刘邦“其志不在小”的野心,力主进攻,项羽终因项伯的从中调停、刘邦的卑词“谢罪”而取消了进攻计划,反而热情地招待起刘邦来。这就可以看出,项羽原先下令要“击破沛公军”的目的显然是不明确的,发兵与否在项羽那里如同儿戏一般,他行事是冲动的,他的决策难免有轻率之嫌。刘邦在宴会上不辞而别,脱身独去,项羽对此未加深思,也未加深究。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争夺天下的殊死斗争中,不多长几个心眼,目光不远,谋事不深,怎能成气候呢?就因为刘邦主动前来“谢罪”,就可以原谅对方,项羽的做法真是迂腐得可以了,他难道不知道放虎归山,遗患无穷的道理吗?

  张良发觉项庄舞剑“其意常在沛公”的意图后,私下来到军门找樊哙商量对策。樊哙进入宴会会场之后对项羽说的一番话与刘邦此前所说的话完全一个调子,即刘邦有功,应该奖赏。在紧张的宴会气氛稍为缓和之时,刘邦借口“如厕”,“因招樊哙出”。刘邦独去之时交待张良,要估计他回到军中之后才可进献白璧与玉斗,以拖延时间,稳住项羽。这里一方面看出刘邦的狡诈与精明,另一方面也看出刘邦与部下之间高度的默契,上下之间目的一致,认识一致,行动一致。与刘邦不同,项羽在宴会上对范增的以目示意、举玉袂暗示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甚至项庄席间舞剑被项伯阻挠也听之任之。这里可以看出项羽与范增、项庄之间在行动意图上全然缺乏默契。彼此之间认识不致、思想不统一,焉能取得同一步调呢?这里不仅有项羽迂腐呆板的因素在,更有项羽才智不足、谋事不深的因素在。当张良献上白璧一双,项羽“置之坐上”之时,范增为痛失击杀刘邦的良机而恼怒不已,不仅当场将张良所献玉斗“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并且压抑不住失望与怨恨之情,脱口而叹:“唉!竖子不足与谋!”

  正由于项羽有上述自矜功伐、自大虚荣、缺乏原则性、过分仁慈软弱、缺乏远见、迂腐呆板、谋事不深、才智不足服人的悲剧性格,他的最终自刎乌江的悲剧结局便是势所必然的了。

《关于从厚到薄五步读书法的作文》【第二篇】

  对于以求知为目的的读书者来说,学过的东西最好能尽快掌握。为此数学家华罗庚创造了由厚到薄读书法。怎样才能做到由厚到薄呢?这里结合前人的读书经验,介绍一套实现由厚到薄的读书程序,叫做由厚到薄五步读书法。

  第一步:确定该读的内容

  古人讲读万卷书,走万里路。万卷虽多当俱眼。唐代大诗人杜甫有诗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万卷书是多少呢?一部《论语》才1.37万字,一部《孟子》才3.54万字,都没有一张报纸的字多。这是古代的书,读上卷,也不过相当于看几千张报纸,不超过1亿字,量虽不小,但可以办到。

  人类发展到今天,情况就不同了。书籍可谓浩瀚无际,即使是某一学科的书籍,一生也难以读完。我们面对知海书林,最重要的是选择,宜背诵的则背诵,宜精读的则精读,宜粗读的则粗读,不宜读的则不读。

  清末张之洞写了一本叫《书目问答》的书,是专为他的学生写的,目的之一是告诉他的学生,选择好书读,不好的书不读,也就是读书要有选择。所谓选择,首先要看一下所读之书的目录或者内容提要,然后根据需要确定哪些内容该读,哪些内容不该读。如果全书没有该读的内容,那么这本书也就不要读了。如果是教科书及其参考书,则以老师指导的为主;如果是课外读物,则以行家推荐的名著名篇为主。

  读书可以消遣,可以增长才干,可以励志,对于中小学生而言,以励志为目的去选读课外书是最值得提倡的。有的学生,对读书产生兴趣以后,一见书犹如牛见了青草,不分好歹,大吃大嚼。这种做法很不可取。世上的书那么多,那么杂,不加选择一辈子也读不出个名堂来!不仅如此,有些书对青少年还有毒副作用,如果不加选择地去读,很可能被其诱离正确轨道。若是根据实际需要来加以选择,便实现了广义的由厚到薄。果戈理《死魂灵》中的彼得尔希加,不管什么书都拼命地读,乱读一气。结果辛辛苦苦读了一辈子书,一无所得。别林斯基指出: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学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需要的读物。

  第二步:明确重点

  对于所学习的一切重点内容及一切应该内储的知识,可用钢笔在底部打上波浪线,或者作出其他标记,还可以书写体会,加眉批。下一步复习时就看这些内容,其他内容可以不看了。对于重点内容中的重点句子以及重点句中的重点词汇都要作出标记,而把那些多余的语言和词汇过滤出去。这就是爱因斯坦所说的在所阅读的书本中找出可以把自己引到深处的东西,把其他一切使头脑负担过重和会将自己诱离要点的东西统统抛?quot;。

  对于你所确认的重点内容,可以边读边记笔记,然后,回过头来去整理笔记,使之网络化或条理化,最后,该内储的则抓紧记忆,该外储的则及时归类予以外储。

  第三步:反复理解、领会、记忆应该内储的内容

  刚开始学习时,有一两处不明白、记不住也不要紧,继续往下看,当前后内容贯通以后,自然就大彻大悟了。

  对于数理化等理科知识,要在掌握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多做练习题,以加深理解、记忆和提高应变能力。

  第四步:归纳概括

  每一章乃至全书学完以后,对应该掌握的内容进行归纳、概括。整理出来的内容可写在几张纸上,或者抄录在文摘卡上,或者加注眉批,实现厚本变薄本儿,薄本变张纸儿的飞跃。同时在此基础上,针对所有应知应会的内容提出若干问题,由自己一一回答。日后复习时方便、省时。

  对于应该外储的散见于书中的知识,抄录卡片,归口存档。

  第五步:每隔一段时间复习一次

  这是专指内储知识而言的。复习是为了弹掉覆在记忆之上的灰尘,应该适时进行,否则灰尘太多太厚,清除就费时了。

  对于文科知识,复习时可以回答第四步所提出的问题为主;对于理科知识,可以解应用题为主。

  这种由厚到薄五步读书法,对于中学生、大学生、自学者都适用。在知识爆炸、书刊泛滥的今天,五步读书法中的第一步最为重要。

《关于从化之店铺帮忙的作文》【第三篇】

  上一篇作文我已经介绍过我的从化之旅。我的叔公在从化开了一家零食店,俗话说吃水不忘挖井人,所以我毛遂自荐,要求打理零食店。

  从化虽是在广东,但因其靠背的地理位置,其气温也有零度左右。但寒冷刺骨的北风并没有削弱从化人们对美食和逛街的兴致,所以在零食店的一天一定是十分忙碌的。

  这天我从家里和叔仔一起骑单车出发前往零食店。一路上,到处都是张灯结彩的,从化湛蓝的天空中充斥着喜气洋洋的气氛。一踏进零食店,我这吃货马上就被货架上的各种各样,玲琅满目的零食吸引住了。这时,一名顾客走了进来。她脚穿着一对高跟鞋,戴着墨镜,搂着厚厚的大衣,拎着一只华丽丽的手袋。她也不仔细看看价钱,就吩咐我过来。我一看,就毕恭毕敬地询问她:小姐,请问你需要什么?她的纤纤细手微微抬起,指了指薯片那一架,意思应该是她要吃薯片。我带她走向那一栏,说:小姐,我们的薯片分为很多种正在讲的同时,我的心里也暗暗地吃了一惊。要知道,我可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帮忙过啊!应该是我尽显吃货本色吧!最后那位女士买了三桶薯片。结账后,叔仔朝我这个方向竖了竖大拇指,我也以微笑回敬他。

  第二位顾客是一位中年大叔。他戴着军绿色的帽子,满脸全是胡渣。一看有客人来了,我也不敢懈怠,马上迎上去招呼。他似乎没有理我,只是走走停停地看商品。只见他兜了一圈又一圈,最后神色黯然地走出门。

  除了在店铺帮忙,我们的三餐都要在店铺解决,所以我还要肩负买菜的艰巨任务。

  在从化的这三天,早出晚归,但我过的很充实。

六年级:balot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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